介绍深圳商标注册续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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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深圳商标注册续展的意义

作者:深圳国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30 08:19:45

深圳商标注册续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是什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十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接下来让小编告诉大家深圳商标注册续展的过程和深圳商标注册续展的意义。

根据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那么,商标续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是什么?让我们了解一下中联重科和你的知识产权。提交的申请文件为: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接待大厅办理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申请表要求逐项填写,必须打印或打印。

2、每一商标应提交一份续展注册申请。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联合商标的,应当以代表人的名义申请。

5、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在办理完毕后,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是否合格。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书送达商标局。续期登记申请需缴纳1000元手续费。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当缴纳滞纳金250元。委托商标代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费应当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无形资产可能比有形资产具有更大和更多的核心竞争力。商标可以连续使用十年。在此期间,必须通过企业的广泛宣传和推广,积累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商标的更新可以使这种善意得以延续。

另外,现在成功注册一个商标并不容易,所以很多人选择购买一个注册商标,而且注册年份越长,就越有价值。注册商标续展后,即使以后不再使用,也可以卖个好价钱。商标续展有助于申请驰名商标。商标注册时间越早,使用时间越长,通过续展成为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的可能性越大。

每一项专利都要走公开阶段,在全世界来讲,专利都是以公开换取保护的,反而公开阶段也有利有弊,当专利处于公开阶段这也意味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中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清楚、完整地公布出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清晰的了解到现有专利的状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根据外观设计中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供有关视图或者照片,以此明确希望获得的保护范围,“最后的公开”是指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保护的发明创造通过科学刊物书面公开,公示专利权的归属。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并定期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3)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4)保密专利的解密;

(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6)专利权的授予;

(7)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8)专利权的终止;

(9)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10)专利权的转移;

(1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12)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的给予;

(13)专利申请的恢复;

(14)专利权的恢复;

(15)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16)十六、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17)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18)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19)其他有关事项。有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不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布、公告中公布或者公告,而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全文出版。

另外,专利申请中还存在一些不影响新颖性的公开行为,比如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发明创造;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发明创造;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的内容。

《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规定了不同的公布方式。对发明专利申请来说,规定自申请日起(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来说,规定在授权公告时才予以公布。之所以采取不用的公布方式,其原因在于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如果等到实质审查结束后才公布专利申请的内容,对同一课题进行重复研究、重复投资和重复申请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不能很好地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因此需要在授予发明专利权之前就予以公布。

专利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所有授权的发明创造在授权后,发明专利申请甚至在申请日后、授权以前的一定时间,都应当向公众公开。这是社会公众的利益所需要的。但是如果专利申请所述信息的公布可能损害国家的防务的,比如发明创造是一件新式武器及其部件,专利局有权不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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