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抢注行的主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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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标注册抢注行的主要表现形式

作者:深圳国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23 08:37:18

深圳商标注册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我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

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我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3.眠于权利之上。

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我国《商标法》是相悖的。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商标注册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

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以往由于我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我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抢注其他在先权利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就是权利冲突问题,一些在后权利人利用法律的空隙,恶意将他人已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著作权等其他权利注册为商标。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商标注册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

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综上所述,面对形式多样的商标抢注行为,只有明确他们各自的法律性质,才能通过已有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迎头痛击,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他们都会着重于办理商标注册这一件事上,因为知识产权很重要。对于很多第一次进行商标注册的人来说,他们对于商标注册的流程一窍不通,也并不知道商标注册是多么一件麻烦的事情,其实无论是商标注册流程,还是其他地方的商标注册流程,都是大同小异的,只不过是我们选择申请的窗口不一样罢了。

因此流程差不多也就是分为4个步骤:第1步就是到当地的机构办理,可以委托我司来帮你完成;

第2步就是我们要对于自己想要注册的商标进行查询,在注册之前一定要自己进行查询此防止自己注册的商标和已经注册过的商标雷同,这就导致我们注册肯定不成功,可能会打回来重新注册,所以我们在提交材料之前一定要自己先进行查询一下;

第3步就是我们要准备一些商标注册的材料,证明商标注册材料非常麻烦,而且我们一定要防止自己提交材料时出现问题,因为提交的材料,一旦出现问题,这就导致我们有可能需要重新注册,我们提交的材料是没有一个共同的模板的,因为我们商标注册提交的材料需要根据我们申请人的身份,还有就时根据注册商标的种类来进行选择;

第4步就是需要缴纳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大概要多少久完成的介绍,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英文,拼音或者是上述四种的组合,最终申请的目的就是醒目、好记、好认,让人容易认出、尽快记住,这其实也是显著性的最起码要求。商标注册最麻烦的就是比较耗费精力,因此很多人选择品牌平台,比如我司进行代理。

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商标是差异产品来历或效力提供者的可视化标志,一方面能够让顾客敏捷辨认,另一方面也在其与顾客之间起到出色有用的价值认同的一致作用。现实生活中,大都企业未满意注重商标注册,创业之初并无知道去花几百元钱而是运用法则情况不稳定的TM商业标识,终究花几万元乃至几百万元的价值还不一定能拿到本该归于自己的商标权利。假设创业者的商标在运用之初不注册,跟着知名度越来越大而遭受商标抢注行为,到底是换个名字,仍是漫漫维权,无疑是令很多创业者最头痛的工作。

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2、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或稳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3、是企业品牌的基础,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

4、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融资,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5、是申请国家免检、省市名牌、驰名商标、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具有全国唯一性、独占性。

变更和商标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辖。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不发新的商标注册证,这些证明或通知书需要和原注册证一起使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商标续展的流程:一、办理商标续展的途径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办理;2、商标权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商标续展。

二、办理续展需要提交的材料(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三、办理商标续展的费用续展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人民币5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人民币250元的延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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