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是公司注册后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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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标注册是公司注册后的一件大事

作者:深圳国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19 08:55:13

深圳商标注册是公司注册后的一件大事,老板们为了注册商标可谓是煞费苦心啊,商标注册一直不通过,可是愁坏了老板。小编告诉你们啊,深圳商标注册还是有很大学问的,禁忌很多的,不是你随便想一个就能注册成功的,今天注册公司平台小编就跟大家说说关于商标注册一直通不过的原因,小编为大家排排商标注册的雷。希望注册公司平台小编可以帮助到更多的创业者。各位老板们,以下所列举的字眼,统统不能用,谨记在心:

1.与驰名商标外形近似且读音相同,如“双汇”和“双江”、“茶∏”和“茶几”;

2.在驰名商标前面加“ 银、金、小 、 世纪、大、华夏 ”,在驰名商标中间或者后面加“之、尔、乎、儿、者、也、斯”等虚词;

3.在已经注册过的近似商标上加个图形或者数字或者英文,或者加个“”、“河南”的地名;

4.在注册过的近似商标后面加诸如“工业”“服饰”“教育”等行业通用词汇。小编以上所列举的就是被驳回的高风险操作,所以,各位创业者看看你们公司的商标迟迟注册不来,是不是踩了上面的那些雷区呢。

商标注册不容易,所以需要创业者有耐心,有自己的见解,另外注册商标如果不想自己跑的话,可以交给代理注册公司进行注册。

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后,漫长的等待就开始了,专利申请人都会着急自己的专利申请进程,毕竟是下了血本的技术,谁不想畅通无阻直接领取专利证?然而在查询的过程中,大部分申请人并不了解到底是查询专利申请号还是专利号?而又是如何查询?更是了解甚少,知产君为您带路,就是这么简单!        

一、  专利申请号   专利申请人或者代理人想国家专利局发送专利请求书的时候,相关接收人员会先大致预览下申请的专利内容实体和专利申请资料,如无明显错误,专利局会直接受理并按接收文件的顺序、类别授予唯一的专利申请号,此专利申请号就相当于我们的身份证,是唯一区别于其他专利申请的号码,查询专利申请号即可全程了解专利申请的进度。    

二、  与专利号的区别   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受理后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专利申请一一进行初审、公告和授权,针对相对应提交的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以及外观专利照片细细比对后,对其创新性,新颖性和独特性进行分析,一切符合条件就可以下发专利证,附在专利证上的专利号由:ZL(专利的首字母)+申请号。    

三、  查询专利申请号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专利申请号查询专利申请进度,有两种方法查询,第一种是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查询,一种是公众查询。首先得有专利官网的用户名和密码,根据自己的信息验证登录,再进入网页填写专利申请人的企业名称,所申请的准立就会显示列表,结果一目了然。还有一种最省心方法就是所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中国专利的管理部门主要分为国家管理部门和地方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管理着全国的专利工作,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专利管理工作。

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处理专利侵权的途径:

你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侵犯,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根据专利法第60条的规定,专利纠纷还可以通过另外两条途径解决:一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案件,中级法院一审管辖)。

我们需要深入地思考和回答下面三个问题:

1、产品设计开发完成时就是最早申请时机吗?

2、最早申请时机就是最佳申请时机吗?

3、最迟的申请时机是在哪个阶段?

问题1产品设计开发完成时就是最早申请时机吗?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产品设计开发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根据产品的不同通常会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几个月对“对专利申请来说,已经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完全可以决定专利的归属。实际上,很多实力相近的企业在开发同类的产品时,研发进度的时间差通常也就一两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研发进度快的A公司在产品设计开发完成时再提出申请,那么研发进度稍慢的B公司如果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合适的时机就提出申请,是有可能先于A公司获得专利权的。

上述合适的时机就是产品的初步设计完成时,也就是申请专利的最早时机。在企业做研发的工程师都知道,实际设计过程中,产品在完成初步设计后必然会进行多次改良和完善,但是对于一些产品而言,初步设计后,主体结构和功能基本确定,改良和完善的都是一些零部件,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申请专利。至于后续一些零部件的改进,如果改进程度大,完全可以再申请一些专利,如果改进程度小,那么在先申请的专利完全可以通过一些撰写技巧使这些改进落在保护范围内。

需要强调的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时机还可以提前,比如基本方案在研发人员的脑中成型时。这种情况适合那种要设计开发的方案本身比较简单,产品的专利性主要体现在发现问题的过程和解决问题的构思上的。

问题2最早申请时机就是最佳申请时机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对第一个问题的论述中已经提及,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初步设计完成后,必然会经过多次的改良和完善,如果初步设计的产品方案的主体结构和功能并不确定,后期可能会进行深度修改,此时用初步设计申请专利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申请的专利保护的产品与最终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匹配,这样不但会增加企业成本,浪费企业资源,同时由于在先申请公开了一部分技术特征,很可能会影响在后申请的产品的新创性。因此,在这种初步设计的产品方案缺陷明显,前景不明的情况下,等到产品的设计方案定型后再申请专利比较合适。

当然,将这种初步设计的产品方案直接申请专利也有一些作用,这些申请被公开后即使最终不能授权,但也可能成为影响竞争对手申请专利性的现有技术,让竞争对手也不能获得专利权,另外还可以误导竞争对手,这确实是专利申请的一种策略,不过制定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策略需要慎之又慎,一不小心就可能适得其反,既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没有起到误导的效果。

问题3最迟的申请时机是在哪个阶段?

一般来讲,最迟应该在产品销售前提交专利申请。特别是对于那些容易通过逆向工程分析得出的产品,一旦上市销售,就会成为现有技术,很可能会使后续申请的专利失去专利性。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很多医药类产品,即使上市销售,公众也很难通过逆向过程获知其配方和制程,这种情况就可以在销售后合适的时机申请专利。因为这种情况下如果过早申请专利,即使申请文件没有公开一些关键的最优的参数,也会为竞争对手指明大概的研发方向,帮助竞争对手加快研发进度,最终可能被竞争对手反制。至于销售后具体的申请的时机,最好是在竞争对手即将取得突破时,当然这需要对相关产业和技术的发展情势有全面的精确的把控,因此这种延期申请的策略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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